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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民盟中央官網獲悉,民盟中央向全國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提交了《關于推進柴油消費稅減稅改革,降低實體經濟運輸成本的提案》(以下簡稱《提案》)。
《提案》指出,自2008年實施成品油市場價格和稅費改革以來,以汽油、柴油為主的成品油市場已發展成為我國市場化程度最高的能源商品之一。如果說石油是我國經濟運行的血液,那么柴油就是國家正常運轉最重要的動力源。然而現行成品油消費稅制改革滯后,稅負較高(柴油1410元/噸),造成實體經濟物流運輸成本高,很大程度阻礙了經濟的發展,難以適應國家稅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要求。由于利益誘惑大、監管不到位、違法成本低,近年來成品油消費稅偷逃行為屢禁不止,國家稅收大量流失,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為此,亟須深化成品油消費稅制改革,實施以大幅降低柴油消費稅為主要內容的結構性減稅政策,改善營商環境,促進經濟發展。
為此,民盟中央在上述《提案》中建議:
一、完善成品油消費稅制,落實結構性減稅政策。
一是稅目列舉應更加科學,彌補稅收漏洞。按實質重于形式的稅法原則,在對成品油稅目正列舉的基礎上,在稅法中增加“成份上與成品油可比、功能上對成品油可替代的石油化工產品參照相關成品油稅額規定計稅”的條款,比如可參照柴油標準對輕循環油征收成品油消費稅等。
二是征稅環節適當前移,實施“以進控銷”,將成品油消費稅征稅環節由煉化企業的出廠環節改為進料環節。根據煉化企業購進的原油(或燃料油和輔料)數量及企業生產工藝流程、成品油收率等指標,分別核定汽油、柴油等成品油產品數量作為計稅依據。對免予征稅的化工產品,由企業承擔舉證責任,結合企業納稅信用狀況分為“不予征收和即征即退”兩種情況處理。
三是中長期適時開征原油消費稅,實現對所有下游液體化工產品的全覆蓋,織牢織密油品消費稅“稅網”,抑制石油過度消費,確保國家能源安全。
四是優化成品油消費稅結構。2017年柴油消費量約1.65億噸,約占全國成品油表觀消費量的51%,2018年預計在1.6億噸左右,占50%以上。若將現行柴油消費稅單位稅額降低一半(按每升0.6元計),減稅規模可達1100億元以上。近期大幅降低柴油消費稅,適時恢復征收航空煤油消費稅,強化監管、堵住稅收漏洞,做到應收盡收。通過優化成品油消費稅結構,落實結構性減稅政策,改善營商環境,降低成本,惠及民生。
二、完善監管體系,健全激勵相容的長效監管機制。
一是盡快將成品油消費稅改為中央和地方共享稅,同時建立科學規范的績效考核和問責機制,激發基層稅務部門的監管積極性、主動性和能動性。
二是推動稅收征管革命性轉變,由“包稅制”和“以票管稅”轉為現代稅收征管。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先進技術手段,推動監管方式由納稅人申報和“以票管稅”向大數據治稅轉變。如建立煉化及加工企業、批發商和加油站的大數據平臺,將其進料口原料計量(流量)系統、出廠產品計量(流量)系統與稅務部門大數據系統聯接,形成從原料進廠、加工、產品出廠至加油站的大數據監控體系,做到數據實時共享,對成品油生產、出廠、批發、零售全環節監管,確保銷售終端油品可追溯,實現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等多流合一及產業鏈全流程閉環管理。三是轉變“運動式”監管方式。加強部門間協作,建立日常監管和專項監管、事中與事后監管相結合的長效監管機制。
三、出臺司法解釋,加大對變票企業和變票所涉及的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大刑事處罰力度。
一是有關部門應盡快出臺相關的司法解釋,明確成品油違法經營行為的適用法律、司法程序和具體量刑標準等,加大對違法經營行為的懲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
二是提升《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的法律級次,按照國家稅收法治進程的要求,盡快完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法》的立法工作。